本报深圳11月20日电 记者唐荣 通讯员周正 近日,深圳市在南山区检察院召开“共享单车”规范管理检察监督会议。 
  近年来,“共享单车”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、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。但同时也出现了乱停乱放、车辆运营维护不到位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、用户押金不能及时返还等问题。为规范“共享单车”管理,深圳市检察机关会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、深圳市城市管理局、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约谈了“摩拜单车”“ofo单车”“小鸣单车”等七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相关负责人。这是检察机关首次介入“共享单车”规范管理工作。 
  会上,深圳市人大代表傅静宏谈到,“现在共享单车企业更多考虑的是企业效益和竞争问题,忽视了社会责任。企业要想发展,社会责任是很重要的一部分。目前‘共享单车乱象’已经损害到社会利益,企业理应承担起改进的主体责任,及时进行整改。” 
  南山区政协委员徐婕说,共享单车从刚出现时赞多弹少,到现在出现戏剧性反转,个中过程值得深思。她认为这个问题的主要焦点是企业重投入、轻管理,重经济效益、轻社会效益,还存在社会行业恶性竞争、企业资金管理等问题。 
  据南山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杨云峰介绍,自今年8月起,南山区检察院针对“共享单车”当前存在的问题先后开展了多次摸查工作,走访相关监管部门,听取了多名市、区人大代表关于“共享单车”问题的意见。在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专项指导下,制定取证方案,集中开展调查取证工作,采取无人机拍摄、走访群众等方式在深圳湾公园、旅游景区附近等重点区域收集了“共享单车”违规骑行、乱停乱放的证据。 
  南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孙爱军认为,企业不能因为共享单车具有一定的公共性,就忽略经营的规范性,形成“企业盈利、管理成本社会分担”的运营模式。孙检察长希望参会企业代表高度重视这次约谈会,主动将约谈会精神传达给企业负责人,真正落实整改行动,下大力气根治这些问题。他还强调,会议后如果“共享单车”企业再不整改就将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。 
  深圳市检察院林雄副检察长指出,南山区检察院对“共享单车”监管工作的方式创新值得充分肯定,检察机关要维护社会利益、公共利益,要对普遍存在的危害公共利益的社会问题进行监督。希望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实现共享单车和市容环境、城市居民和谐相处,为全国提供治理共享单车的深圳经验、深圳模式。 
  广东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周虹称,深圳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,主动参与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规范管理工作,值得肯定和支持。在今年,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,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,检察机关要履行好这个职责,肩负更重大使命。 
  深圳市交通委员会交通综治处处长韩浩表态称,将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,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共享单车规范管理等方面工作,继续加大对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,规范行业管理。 
  深圳市城管局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张建军说到,针对共享单车占用盲道、绿地、消防通道投放和停放等乱象,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。同时利用数字城管平台加强共享单车的停放管理和监督。 
  “共享单车”企业代表在会上纷纷表态,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监督,切实履行社会责任,倡导文明骑行、绿色出行,共同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;配合监管部门,落实管理要求,加强押金监管,结合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机制,优化车辆调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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